2021-12-23
各教职工:
根据学校印发《中共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》安排,现开展银河总站网址大全关于开展2021年年度考核工作,具体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组 长:韩永光、彭靖
副组长:范梦婷
成 员:秦岭、冯雨实、黄圆圆、党总支委员
二、考核原则
(一)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;
(二)指标考核与评议考核相结合原则;
(三)过程考核与目标考核相结合原则;
(四)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原则。
三、考核对象
学院全体教职工
(一)专任教师;
(二)辅导员;
(三)行政管理人员(含科级干部)
四、考核体系
(一)教职工年度考核,主要从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五个方面考核,按照岗位分为专任教师、辅导员、行政管理人员三类。
(二)考核依据及权重
(1)《重庆城市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任务考核办法(修订)》
(2)《重庆城市职业学院专任教师考核指导意见(暂行)》
(3)部门年度考核方案
序号 | 人员类别 | 考核项目 | 考核权重 | 考核主体 | |
1 | 专任教师 | 《教师工作任务考核指导意见》和各部门考核方案规定内容 | 综合表现 | 50% | 教师所属院系(部) |
教学质量 | 30% | 教学工作部 | |||
科研成果 | 20% | 科研与发展规划中心 | |||
2 | 辅导员 | 《辅导员工作任务考核指导意见》和各部门考核方案规定内容 | 50% | 辅导员所在二级院系 | |
50% | 学生工作部 | ||||
3 | 管理服务 人 员 | 各部门考核办法规定内容 | 90% (具体比例分配由各部门自定) | 管理服务人员所属部门 | |
10% | 服务对象 |
表一 考核主体及权重
(三)考核程序
(1)12月27日内教职工对照工作职责及工作任务、工作实绩进行总结,在编教职工填写《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》(附件1),非编教职工填写《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工作人员2021年度考核登记表》(附件2),兼课人员同时填写《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》(附件3),并提交给黄圆圆老师处。
(2)召开教研室考核会议,进行个人述职,教研室出考核结果。
(3)召开学院考核工作会,研究本部门职工年度考核情况,统计考核结果报党政联席会。
(4)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,确定本部门教职工考核结果。
(5)填写《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等次确认表》(附件4),将教职工考核情况(拟确定为优秀、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人选)报人事部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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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2月23日